深圳大学率先在港设校区,粤港澳大湾区高教合作迎新趋势
深圳大学率先在港设校区,粤港澳大湾区高教合作迎新趋势
不久前,深圳大学校长、中国科学院院士毛军发透露,深圳大学已率先设立了香港校区。越来越多港澳高校来内地尤其到广东合作办学,正在成为一种新趋势。如今
最近,不少港澳的高校开始选择在内地,尤其是广东这一区域开展合作办学,这种现象逐渐成为一种潮流。与此同时,内地的大学也在港澳积极布局,逐步摆脱了之前的难题。这种教育领域的新动向,的确值得我们给予充分的重视。
合作办学新趋势
我国内地共有十所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高校,其中有一半位于广东地区。在广东,那些未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与项目,如同春雨滋润后迅速生长的竹笋,接连不断出现。这一现象表明,粤港澳大湾区的高等教育合作办学取得了显著成就,“双向流动”的态势正在逐渐显现,这对区域教育的融合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。
过往的单向流动
长期以来,粤港澳高校间的合作办学模式主要表现为港澳高校向内地延伸,设立教育机构,形成了一种单向的流动趋势。从历史的角度观察,不少知名的港澳高校已经在广东等地设立了分校或者合作项目,使得内地学生能够更方便地接触到优质的教育资源。但与此相对,内地高校在港澳地区建立教育机构的案例却相对较少。
深圳大学的破冰
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杨永聪指出,深圳大学成功吸引了200多位来自香港的学生来此深造,而且,该校超过万名校友在香港就业。这一行动标志着内地高校向南方发展的新起点。它打破了以往的单向流动模式,对内地高校扩大教育领域、增强国际影响力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
先行者的探索
实际上,内地高校在港澳地区设立分校的历史并非从深圳大学开始。华南师范大学很早便开始筹备在澳门设立分校。尽管这一尝试面临诸多困难,例如香港的高等教育水平较高,市场化的程度也相对较深,使得内地高校在当地竞争中难以凸显其独特优势,但这一过程为后续院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。
政策法规待完善
现在,港澳地区的高校在内地开展合作办学,依据的是2003年颁布的《中外合作办学条例》。华南师范大学的卢晓中教授提出,这个条例与粤港澳大湾区当前的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,未能为内地高校在港澳地区的办学活动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规范。鉴于此,迫切需要出台一部专门针对大湾区合作办学的新条例。
审批管理需革新
杨永聪指出,在港澳地区举办学术活动,内地高校面临诸多新的挑战。当前实行的审批机制存在一定的政策滞后性。因此,他建议高校应扩大自主权,尝试实行备案制度,以便更灵活地推进海外办学工作。
粤港澳大湾区教育融合正逐步深入,面对这一趋势,我们应如何对相关政策和机制进行调整,以更有效地助力内地高校在港澳设立校区,并营造更优越的发展氛围?关于这个问题,大家有何独到见解?若这篇文章对您有所触动,欢迎点赞和转发!